「你覺得我跟他,還能再當朋友嗎?」她坐在會談室問我這個問題,眼神裡充滿了一點期待,又充斥了一絲的脆弱。
桌上的薰衣草茶,已經放到涼了,冷氣卻一直不冷,像是這段浮動的關係一樣,讓人無所適從。
「施主,這個問題應該問你自己。」我想這樣說,雖然法雨寺就在附近,但是這樣講未免宗教意味太濃厚了。所以,我換了個說法。
「你還希望跟他當朋友嗎?」這種看似廢話的問法,是我到這裡之後,從你所不知道的臨床心理師身上學到的。
「畢竟,已經當了十幾年的朋友。我捨不得這段感情……或者說,我是比較重感情的人吧。我不願意相信我們之間,就只值這一小段露水姻緣。排除掉男女情感的部分,我還是很喜歡他這個人……」
「他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我很難找到價值觀跟我相仿的人,畢竟我這麼直接、憤世嫉俗、又不像個女孩。同時,我也是一個很重視精神生活的人,對於身體碰觸、互動親暱的要求都不多,但我希望,對方能跟我在溝通、精神上有所交流。很少人做到這點,但他做到了,卻又消失了。我的生命像是什麼篩子之類的被抽走一樣,一直一直被漩進無止盡的洞裡。我真的很希望,當初我們都沒越界,這樣,就能繼續當朋友。可惜我放得太快、感情陷得太深,現在又來不及收了……」她說完,喝了一口冷掉的茶。
原先就是好朋友的兩人,不小心越界走到了曖昧,如果最終發現不能相處,還有可能退回當回原先的好朋友嗎?過去的雖然較少有人對「精神越界」做出相關的調查,但是「身體越界」,卻是很常見的研究議題。
越界的關係
讓我們先來看看好友萬萬睡(Friends With Benefits,FWB)的例子。Bisson & Levine (2009)想知道,美國到底有多少人習慣「跟好友一起睡」,結果發現竟然有將近一半的人(49%-62%)有這樣的經驗,而這些人,一邊享受著FWB的自由好處,一邊又得承受著不確定纏身的痛苦。
萬惡的親密關係研究者最愛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問他們分開了沒有、這段關係持續了多久、分手了之後還是不是能回到原先純朋友的腳色等等。Bisson & Levine當然也不例外。他們發現,雖然有八成的人(81.1%)相信「越界」之後還能繼續當朋友,但事實是:
(1)有三分之一的人(28.3%)至今一直維持現狀(Stayed FWB)
(2)三分之一的人(35.8%)退回好朋友(Friends WITHOUT Benefit)
(3)一成左右的人(9.8%)修成正果(Became romantic)
(4)最後,有四分之一的人(25.9%),連朋友都當不成。
並且,Bisson & Levine在文末指出,就算是選擇繼續當朋友的(1)與(2),也還要持續面臨許多內心的不確定感與疙瘩、持續地吃醋、持續地嫉妒、持續為對方的故做不在乎,傷心落淚。也就是說,當我們選擇踏出關係的這一步,就同時得承擔它附加的後果。
沉默的成本
或許你會說:「可是並不是每對想繼續當朋友的,都是這種關係啊!」
沒錯,或許我們對於性,並不像美國人一般開放,但是Vanderdrift, Lehmiller, & Kelly (2012)今年最新的研究指出,FWB這種特別的關係,和一般情侶有一個共通點是:在這段關係裡花的時間和精力越多,顧慮的也越多,越離不開這段關係(Rusbult, 1980; Rusbult, Martz, & Agnew, 1998; Rusbult & Van Lange, 2003)。
Vanderdrift他們也發現,如果你在對方身上投入越多心血,會越希望一段FWB的關係能「修成正果」,走向「真正的伴侶關係」,甚至在做愛時,都會減低保險套的使用率(Vanderdrift, et al., 2012)。
所以,那些一邊跟你發生性關係、一邊又可以和你當普通朋友,卻又不願意和你變成情侶的人,有兩種可能的心態是:他們在你身上投資的不夠多、或是他們也在掙扎。
什麼樣的人在分手後能繼續當朋友?
Bisson & Levine雖然告訴我們有三成的人可以繼續當好朋友、Vanderdrift也說投資較多的人會希望延續關係(不論是以FWB的姿態或是情侶的模式),但是這並沒有辦法解決我們心中主要的疑惑:為什麼有些人分手之後可以當朋友,有些人不行?究竟哪些人在分手之後能夠當朋友呢?我又該怎麼做,才能跟他回到從前的朋友關係?
前幾天晚餐過後,沉迷偶像劇的阿母靠過來窗戶跟我說:「兒子阿,絕對達令裡汪東城說的話很有意思,他說:『如果愛情能像樂扣盒就好了。壞了一個扣耳,還有另外三個。』;你看看,愛情沒了,如果還能退回成友情,該有多好。」
汪東城與阿母這段話,與心理學家前幾年的「預設」(Assumption)是一樣的。如果你看過幾個月前我寫的那篇「友情限界」的最後,可能還記得我們曾經談到過去的研究大抵主張:分手的兩個人很難再退回朋友的那一端,就算真的能當朋友,彼此碰撞出來的,也不會是當初所冀望的那種溫柔(Foley & Fraser, 1998; Masheter, 1997a; Schneider & Kenny, 2000)。
真的是這樣嗎?時代會進步,科學研究的精神就是不斷推翻曾經的悲觀和困難。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已經比較懂得該如何和過去說再見,也發現我們的確有可能和前度當好朋友--只是需要一些條件。
Busboom, Collins, Givertz, & Levin (2002)十年前就做了一個經典的研究來回答這些問題。他們也想知道是怎樣的人在分手之後能續當朋友,「盛行率」又是多少,於是龜在家裡讀了一些書,整理出一些有趣的現象:
(1)關係中止的原因:大量的研究指出(或主張),當一段戀情不再符合我們的期待和需求的時候,我們就可能將這段關係中止,或轉化為友情(Foley & Fraser, 1998; Slotter & Finkel, 2009; Uysal, Lin, Knee, & Bush, 2012)。
(2)後失婚關係(Ex-spouse Relationship,ExR):古時候比較常做的,是離婚後還能不能當朋友的研究。如果對方在離開之後給你很少的心理支持,可能很難繼續當朋友,因為連你自己也沒有信心(Masheter, 1997a, 1997b)
(3)後分手關係(Post Dissolution Relationship,PDR):可是Ahrons &Wallisch的研究也發現,就算兩人之間沒有孩子的羈絆,還是有40%左右的人可以當朋友,於是,研究者開始把腦筋動到「一般情侶」身上(e.g.,Lannutti & Cameron, 1999; Schneider & Kenny, 2000)。
I.要看分手是誰提的:Hill, Rubin, and Peplau (1976)的研究發現,如果是男方(或雙方)提出分手的要求,分手後比較容易繼續當朋友。
II.要看交往之前的關係: Metts, Cupach, and Bejlovec (1989)指出,如果你們戀愛前就已經是朋友,比起那些認識不久就是情侶的人,更可能在分手後當朋友,因為你們比較知道該如何以朋友的方式來相處。不過,許多戀情是從激情或吸引建立起的(Asendorpf, Penke, & Back, 2011; Morry, Kito, & Ortiz, 2011),也就是說,在在交往之前,兩人「根本不是朋友」。所以,如果你和他是這樣的關係,那麼請問,你要「退回哪裡」呢?
III.分手的處理方式:「那也要看兩個人怎麼分手的吧?」有些人可能會非常敏感地這樣說。有些人相信以正面積極的方式來討論分手(positive tone)的情侶,比起一言不發就人間蒸發的人,更能維繫分手後的朋友關係。事實上,Banks, Altendorf, Greene, & Cody (1987)一開始也是這樣以為的,但卻發現不是如此--你們能不能當朋友,跟他如何談分手並沒有很大的關係<2>,真正有關係的是你們在彼此心中的地位,以及天時、地利、人和。他們發現,仍然覺得對方很有吸引力(perceived their former partner as more desirable)、互相信任(Trust) 、朋友圈有很多重疊(network overlap)、而且雙方都願意調整(dyadic adjustment)的人,比較可能繼續和前度當朋友。
資源與障礙:能繼續當朋友的兩大因素
問題是,什麼叫「雙方都願意調整」呢?很多心理學家或書籍都講得很模糊,因為這樣比較有朦朧美(被揍飛),所幸Busboom, Collins, Givertz, & Levin (2002)不甘同流合汙(?),還說得滿清楚的:重點在於兩人之間的資源(Resource)與障礙(Barrier)。
在討論資源(Resource)與障礙(Barrier)是什麼之前,我想先邀請大家一起思考一個問題是:你覺得是什麼因素,讓兩個人「可以繼續」在一起呢?
從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的觀點來看(對不起又是我),不論你們兩個人是「朋友」、「床伴」(FWB)、「曖昧」、「男女朋友」、「前男女朋友」或是想繼續當朋友卻在分分合合間擺盪的「溜溜球式戀愛」(Dailey, Pfiester, Jin, Beck, & Clark, 2009)、甚至是想分又分不開的難離怨偶,所有單純或複雜的人際關係之所以能夠延續,只有一個原因--你們從對方身上獲取到了一些東西、不想失去這些東西,所以甘願對方繼續連繫,不論你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Roloff, Soule, & Carey, 2001)。
Busboom等人採取這樣的觀點,調查了386位大學生發現,其實有63%左右的人可以和前度(Ex,指前男友或前女友)當「朋友」,如果對方相處時,能滿足更多自己需要的東西或獲得資源(Resource),那麼這段分手後友誼(PDR)將更可能持續。這些資源可能是金錢、稱讚、安全感等等讓你心生愉快的東西,但無論如何,正是這些羈絆了彼此,讓雙方繼續「當朋友」;相反地,Busboom發現如果每次和對方相處的時候,仍充滿了各種衝突、爭執、怨恨、或負面情緒,就算嘴巴上說可以當朋友,品質也會很低落--因為這些負面的互動方式,像是重重障礙(Barrier)一樣橫在你和他之間,於是你可能跟自己說,相見不如懷念。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你希望繼續這段朋友關係,就用盡其極讓他像陳小春一樣賴著你每一天離不開你?你可以用各種方式牽絆著她的心,比方說因為你們有共同的朋友,所以不得不見面;因為他還要考研究所,仍然得問你課業相關的問題;因為他還需要一些最起碼的安全感,所以你們雖然分開,但仍待在他身邊,陪他度過最難熬的一段等等。
如果是這樣,我們不禁要問:這種低頭用「滿足對方需求」的方式,換來的究竟是友情、半殘的愛情、還是兩者都不是的四不像?
不需要也是一種需要
心理學家會告訴你,這些「滿足需求」做法之所以不會成功,是因為你費盡心機所做的一些努力,並不一定真的是他想要的,只是「你以為他想要的」(Collins & Ford, 2010)。那麼,他要的究竟是什麼呢?
Busboom後續的分析發現了一個現象是:有兩種人在分手之後很滿足(Satisfy)於她們的PDR,一種是資源供需平衡的「分手後好朋友」,另一種是避不見面「連朋友也當不成」。奇怪了,為什麼連朋友也當不成也會開心?我們都以為,一段滿意的關係是建立在正向的互動上,兩人相親相愛,彼此相濡以沫(?),才能幸福快樂,卻忽略了有時候,對方的快樂是建立在你的消失上。
第二年,我開始注意他的網誌、回覆他的留言,我希望能藉由這種方式,重建自己在他心裡的位置,但也很明顯失敗了,不久連網誌也關閉了。
第三年,課業與工作變重了,我卻時時無法忘懷曾經有那麼一個人,答應要陪我一起環島看日落,要在新買的房子裡摟著我的腰陪我做飯,我心裡一直有個地方,為他而空著。
第四年,儘管他的影子已經漸漸淡了,這段時間以來,也愛過幾個人、離開過幾個人,但每當我在螢幕上看到相似的劇情、在街角瞥見熟悉的背影、或是走過占據回憶的公園綠地,心裡還是不由地會有一絲絲糾結。在我心中,他從未真正離開過我,我也嘗試過、努力過,可是,他連做朋友的機會,都不給我。我還能做些什麼?」
答案是,什麼都不需要做,過好自己的生活。
可能因為一些過去相處時的不愉快太多、傷害太深、糾葛太複雜,導致現在的他不需要你了。他真正需要是一個人靜一靜、一個人擁有自由。如果離開你是一種解脫,為何你還會傻傻相信,當朋友能夠滿足他的需求?到頭來你會發現,一廂情願地想當繼續朋友,其實只是滿足「你的需求」,卻罔顧了對方的幸福。
有時候把手放開,不只是給對方最後的疼愛,也能讓自己學會釋懷。就像Busboom的一位受試者在開放問卷的部分提到:「離開他以後,心裡覺得很舒服,好像放下中一塊大石頭一樣。她很感謝他,但感謝的並不是分手之後對方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而正是因為對方『沒有』做什麼,感謝他不再糾纏、不再說自己要改變、不再緊迫盯人,讓她能找回真正需要的自由與空間。」
說得簡單,可是真的要接受這些卻又是如此困難。往事歷歷要如何停止對他的思緒?不想再這麼在乎他,但他卻仍然時時出現在腦海裡……想以朋友做為一種過度性客體,但他卻連這過度的機會都不給予……為什麼他能做到如此狠心?
(本文由泛科學 – 海苔熊合作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推薦
單身三年的好友交到男朋友了!理由竟然是...?
分享文章
※日本・台灣・韓國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