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鐵從大長桌底下探出頭來,用無辜的眼神偷瞄了一下,只見志賢靠在牆邊站著,同時用後腦勺不斷地輕敲背後的壁面,發出令人不太舒服「咚咚咚」的聲響。看來志賢真的不太高興,拿鐵識相地將頭縮回桌底下,屋內的氣氛已經糟糕到連狗都感覺得出來了。
『為什麼又這麼晚回來?是不是又跑到那個狐狸精那裡去了?』果然,依珊率先發難,射出今晚的第一槍。
『你居然還敢跑去找她,我昨天教訓她還教訓不夠嗎?死賤人!臉皮這麼厚,我明天就去試看看她的臉皮到底有多厚!』
『你還在替她說話?居然為了外面的野女人跟我翻臉,你的良心是不是都被狗啃了!』拿鐵又把頭伸了出來,露出興奮的神情,馬上就被志賢瞪了一眼,她只好又乖乖地縮回去桌下裝睡。
志賢與依珊再過一個月就要滿交往五周年,他們同居了四年,事實上這些日子他們一直過著與夫妻無異的生活…一起合買了現在居住的小公寓,一起經營一間小小的咖啡店,一起領養了一隻米克斯,一起替小狗取名叫拿鐵。
但是他們的相處突然出現變化,半年多前依珊發現志賢經常藉故外出,讓她自己顧店,直到晚上快打烊的時候才出現。千萬不要懷疑女人的能力,如果讓她認真起來,保證比CSI還要專業,經過依珊的明查暗訪,先是發現志賢手機裡的通話紀錄乾淨到讓人懷疑應該連按鍵的指紋都擦過了,再來又在他的口袋裡找到一張汽車旅館的發票,最後她終於查出真相。真相比限量還要殘酷…果然,萬惡的前女友就是感情的最大夢魘。
不發現還好,自從被發現後志賢反而更變本加厲,以前是打烊前回來,之後乾脆直接到隔天打開店門後才會看到他大搖大擺地晃回來。
志賢像是打算豁出去似的大吼起來,倒是桌底下的拿鐵這時卻搞笑的冒出鼾聲來。
志賢說到這裡,看著依珊等待她的反應,卻只見她低著頭默不出聲,這不像依珊該有的反應,他感到一股寒風迎面而來,這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依珊抬起頭,已經淚流滿面地粗聲回應:『我強勢!?你自己有沒有想過,你什麼事情都要我去處理,買房子的手續我去弄,開店買貨也要我去殺價,連你穿的內褲都是我去買,我只差沒幫你把屎把尿而已,你以為我喜歡把自己搞得這麼累嗎?』
『沒有人這麼賤,喜歡做又喜歡管這麼多事,我也想當個小鳥依人什麼都不用煩惱的小女人啊,我會這樣,那是因為你沒用!』
志賢滿臉通紅青筋暴露,沒用這個名詞可是男人的G點啊,他氣急敗壞地繼續說:
「踫」一聲大響,志賢用力甩門跑了出去,留下滿臉錯愕傷心欲絕的依珊在空盪盪的屋裡,拿鐵被關門聲驚醒,從桌下鑽了出來,她撒嬌地搖著尾巴一邊用頭蹭著依珊的手。男人,真的連狗都不如,依珊摸著拿鐵的頭傷心地這麼想。
這場鬧劇究竟是誰的錯?我認為是大家都有錯!
感情出問題,兩人一定是先在某方面出了的問題,第三者才有介入的機會。志賢認為對方強勢不體貼,依珊覺得對方軟弱沒擔當,卻都不曾試著與對方溝通,直到問題爆發後才開始相互埋怨,用爭吵來代替溝通,這肯定是個錯誤。
一段感情發生問題,請檢視一下自己,我們在交往前與交往後是否已經改變?我們是否已經不再是過去的自己?為什麼我們的互動會不再快樂?甚至於我們應該去思考彼此個性是否適合在一起?
記得,人都是自私的,我們往往只考慮自己的感覺,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思考,如果我們都不去了解對方真正的想法,怎麼保證對方能夠知道我們的感受呢?
誰對誰錯無所謂,最重要的是誰要勇於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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