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節,在發完紅包、吃完魷魚絲、用腳按遙控器之際,看看Rodrigues送給大家的「離婚殺手彭湃包」吧!
(1)本文回顧了四個婚姻維繫的理論,包括社會交換論、行為理論、危機理論和脆弱─壓力適應模式,指出婚姻裡面各種正負面的推拉力,都與離婚率有關,包括人口學變項(身家背景)、個人特質與相處關係
(2)十個身家世背景:離婚的原因有性別差異嗎?貧賤夫妻真的百事哀?婚前試愛行不行?生子保婚靠譜嗎?太早結婚會離婚?多讀書就能少離婚?七年之癢是真的嗎?第二春婚姻反而短?離婚會遺傳嗎?信耶穌的人比較不容易離婚?
(3)四個特質:真的有魔鬼情人人格?嫁給瘋子比較容易離婚?常說要離婚的人真的會離婚?少一根筋的人比較專情?
(4)三種相處關係:滿意度與依賴感、婚暴導致離婚?毀滅性的互動方式
(5)文章的最後提供了兩個婚姻有效溝通的簡單法則,以及三個值得思索的問題。
不過,本文實在是太~長了(自己改錯字都沒耐心了囧),強烈建議搭配<表一>服用,並分成五次看完,初一到初五,一天看一段。
正文
「晚上回來吃飯嗎?」我問他,他像韓劇男主角般繼續無趣地打著領帶,沒有回答。牆上的鐘指向八點十五分。
「喔,看情況吧。今天妳去接小寶,我可能會晚一點。」過了大約五分鐘,他去找手錶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似地說。
「好,那你先出門,我還要整理一下拜拜要用的菜。」我說,一邊把冰箱裡的零食、巧克力還有他的一手青島啤酒往側邊靠,試圖挪出一個位置來放團購的年菜組合包。
結婚最大的改變,是從整理自己的人生,變成整理全家人的人生。
然後我聽到不含再見的、鐵門關上的聲音。房子像是被抽走什麼似的,留下可怕的寂靜。孩子一早就送去附近的幼稚園了,現在或許正在喝著綠豆湯、掀隔壁座妹妹的裙子,或許不一會兒又接到海豚班老師的電話了。八點三十分,距離進公司之前,我還有一點餘裕可以假寐一下。
當我終於把菜都備妥,舒一口氣,大字躺在雙人床上的時候,聞到枕頭上他頭髮的味道、想起過年又要看婆婆臉色、假裝成我不想假裝的樣子,心理升起一種想哭的感覺。看著桌角那只塊掉落的情侶釣魚馬克杯,諷刺幾許,百感交集。
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婚姻嗎?
四個關鍵的婚姻維繫理論
少不更事的愛情,或許可以緣起緣滅;但是婚姻,在躊躇多時之後,我們是否還能真正選擇一個可以伴隨自己一直走下去的人?有沒有什麼關鍵的因素,會影響一個人的去留?在開始討論究竟是什麼會影響婚姻的生滅之前,我想跟著心理學家Rodrigues的脈絡,帶大家先簡單回顧四個婚姻維繫的重要理論(Rodrigues et al., 2005)。
(1)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
人際關係是一種需求交換的過程。我們從彼此身上獲得了自己需要的東西,也給出了對方想要的東西,這段關係才得以維繫(Thibaut & Kelley, 1959)。在這當中,我們依賴(interdependence)彼此的部分變多了、我們需要頻繁的聯絡彼此、尋求安慰和協助──換言之,當這層依賴漸漸消失,關係也一步一步走向崩離(Kurdek, 1993)。
是什麼讓這層依賴消失?又是什麼讓他毅然決然決定離開?Levinger指出,這吸引力(attractions of the relationship)、障礙(barriers to abandoning it)、以及更好的對象 (presence of potential alternatives) (Levinger, 1999)等三個因素將決定他是留或是走。
正因為你原先期待從這段關係裡面得到許多,他的去留就影響你更多。期待與依賴,本來就是休戚與共(Levinger, 1999);相反地,當一方不在懷抱著任何期待,這份感情也往往命在旦夕。當然,愛並不是全部──至少在婚姻裡面是這樣。
當一個人不再對這段關係抱有依戀,還是可能走不了,這就是所謂的怨偶難離。
(2)行為理論(behavioral theory)
前面的理論將焦點放在「關係的拉力與推力」(B.R. Karney & Bradbury, 1995),另一派主張行為理論的心理學家認為,更重要的是你跟他相處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很難想像一段爭吵不斷的關係能夠長久維繫,事實上,這些衝突、謾罵、處罰的確會讓人對這段關係失望,進而產生更多負面行為(Weiss & Heyman, 1997;Wills, Weiss, & Patterson, 1974),災厄相生,惡性循環。
「我不知道耶。沒有印象。」這麼小的事情,誰記得!
「六年了,原來你都沒有關心過我……」
「好吧,煮了青椒炒牛肉、買了妳不喜歡的衛生紙或許是我疏忽了,但妳說我沒在乎過妳,這點我不能苟同。」
「那你說,你關心過我什麼?」
她這一問,我呀然了。總不能跟她說,我把她的生理期都背起來了吧?
這是村上春樹在《發條鳥年代記:鵲賊篇》當中和妻子的一小段互動(雖然我是憑印象用我的話寫的)。雖然青椒牛肉、藍色花紋衛生紙看起來都是小事,但是在他妻子的眼裡卻是大事。從這個點開始擴展,她歸咎成丈夫的漠不關心。
其實,對於事件的詮釋、歸因可能比事件本身更重要。Fincham與Bradbury指出,如果我們將伴侶的錯誤行為內歸因(反正他就是這樣的人、他早就不在乎我很久了),或是把好事外歸因(唉,突然送花獻殷勤一定是有鬼,不知道又做錯什麼事情了!),這樣的關係通常比較不幸福(F.D. Fincham & Bradbury, 1990)。他對你的好,你必須能「看得到」,而且也覺得他這樣的好是發自內心的,兩人的關係才能有所進展。
(3)危機理論(crisis theory)
婚姻畢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雙方的原生家庭、孩子、原先的經濟基礎都很重要。Hill的危機理論主張,雖然推力、拉力、衝突、歸因都很重要,「處理和因應」卻更為重要(Hill, 1949)。
有些家庭(相較於其他家庭)有更好的抗壓性(例如孩子比較好帶、有很多親友幫忙、伴侶的EQ很高等等)、雙方的父母有更多資源來面對壓力、問題與危機,這個家庭就更可能「存活」下去。相反地,有些公婆習慣將小事化大、大事爆炸,或是看待危機的方式與子女不同,這個危機不但無法變成轉機,還可能變成更大的危機。
另外,我們常常忽略的事情是:回應危機不是一個靜態的過程。我們得考慮在危機爆發的前後發生了什麼、家庭裡面的成員怎麼做、是否有一些遠因造成當下的局面(McCubbin & Patterson, 1982)。
(4)脆弱─壓力適應模式(vulnerability-stress-adaptation model)
講了這麼多複雜的理論,有沒有一種比較容易理解的方式呢?Karney與Bradbury(1995)的脆弱─壓力適應模式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釋:兩個人在婚姻裡面究竟快不快樂、能不能度過各種難關,其實是壓力與雙方的抗壓性,交互作用下的結果。脆弱的關係禁不起輕微的壓力,堅韌的婚姻卻可以調適各種衝突,影響關係滿意度──當然這也關係到兩人的婚姻是否能繼續維繫(relational stability)。
這不是廢話嗎?問題是,什麼樣的關係比較堅強呢?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比較能夠穩定地走下去呢?婚姻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有三大因素主導這個關係的存活率:身家背景、個人特質與相處關係。
議題 | 問題 | 答案 | 但是(這個最重要) |
身家背景 | |||
性別 | 離婚的原因有性別差異嗎? | 是 | 前幾名的離婚原因一樣都是批腿、個性不合、藥物濫用等等 |
收入 | 貧賤夫妻真的百事哀嗎? | 是 |
更重要的是太太比先生賺多少錢 |
同居 | 婚前試愛行不行? | 不一定 |
需考慮「誰」會同居,以及跟誰同居 |
孩子 | 生子保婚靠譜嗎? | 不一定 |
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生 |
年齡 | 太早結婚會離婚? | 是 |
此效果會隨著婚齡增加而減弱 |
教育 | 多讀書就能少離婚? | 不一定 |
更重要的是太太比先生多讀多少書 |
婚齡 | 七年之癢是真的嗎? | 否 |
婚前三到五年才是離婚高峰 |
再婚 | 第二春婚姻反而短? | 是 |
年紀輕輕就再婚,更容易離婚 |
原生家庭婚姻 | 離婚會遺傳嗎? | 是 |
孩子20歲以後才離婚,對孩子影響較小 |
宗教 | 篤信耶穌不容易離婚? | 是 |
可能是道德標準與自我要求 |
個人傾向 |
|||
性格 | 真的有魔鬼情人? | 是 |
只有神經質的效果比較穩定 |
心理疾患 | 嫁給瘋子比較容易離婚? | 是 |
不同疾患、性別的離婚率也有不同 |
離婚念頭 | 常說要離婚的人比較容易離婚? | 是 |
這些人仍然有90%沒有離婚 |
自我監控 | 少一跟筋的人比較專情? | 是 |
可能是因為他們滿意這段關係,或找不到小三 |
相處關係 |
|||
品質 | 滿意度依賴感與離婚有關? | 是 |
仍然有不少怨偶難離的情形 |
暴力 | 婚暴會導致離婚? | 是 |
身體暴力比語言暴力更嚴重 |
溝通 | 是否有毀滅性的互動方式? | 是 |
輕蔑、男追女逃,是婚姻殺手 |
註:本表整理精簡口語化自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What predicts divorce and relationship dissolution?》,還有三個問題討論實在難以精簡,請參照本文或原文進一步了解,切勿看到海苔熊(?)就開槍。
身家背景 (Sociodemographic)
世界上有些「預設值」之類的東西,每天每天都影響我們的生活。例如,捷運多久來一班、上班的地方離家裡多遠、家裡面的溫度、孩子的歲數。我們幾乎無法「手動」更改這些預設值,可是它們卻默默地支配著我們的生活。
婚姻也是一樣的。你一個月領22k或是42k、結婚之前是否跟對方睡過、有沒有讀大學、爸媽是否離過婚等等,都跟你的離婚率有關。真的嗎?或許你曾聽過「貧賤夫妻百事哀」、「再婚比初婚的離婚率高上一倍」、「太年輕結婚很容易離婚」等等流言,不過社會心理學家們通常會建議你:別太早下結論。
(1)離婚的性別差異(gender difference)
如果我問你:「男生比較容易離婚嗎?」你可能會心想,這是什麼腦殘問題啊,婚姻大都不是一男一女嗎,哪來性別差異?其實,關於離婚,男女之間的確有些不同──對離婚原因的詮釋。離婚的太太比較常提到情緒因素,如對方人格有問題、酗酒、或是虐待自己(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先生則常提到外在因素、或自己的負面行為。
當然,Amato 與 Previti的回顧中也談到,很多男人在離婚之後,還是不知道太太為什麼不要他了(Amato & Previti, 2003)。唉,男性對於人際關係,有時候真的是比木頭還遲鈍(連自己一起罵)。
(2)愛情與麵包:收入、工作和離婚有關?
沒有錯,曾有心理學家發現越窮的夫妻越容易離婚(Kurdek, 1993)──但是Orbuch等人(2002)也發現,在控制了教育水平與種族因素之後,這個效果消失了。
其實真正重要的不是這對夫妻賺多少錢,而是太太比先生多賺多少錢(e.g.,Heckert, Nowak, & Snyder, 1998)。Rogers(2004)的研究也指出,如果太太的薪水拿來支付家裡面一半以上的開銷,比起那些「平付」或是「靠老公」的家庭更容易離婚。
從Rogers的結果往前延伸一些,我們也不難想像老公失業(或是兩人都失業)的家庭離婚率也較高(Bumpass, Martin, & Sweet, 1991; Tzeng, 1992)。如果你家有孩子,但你的工作卻常常日夜顛倒,那麼這樣的「非同步性」也會提高你離婚的風險(Presser, 2000)。
此外,麵包的「等級」不同,面臨的問題也不同。如果你家吃的是夜市十元麵包,他家吃的是達人手感酒香桂圓蜜桃,你們會吵的東西也不一樣。研究指出,經濟水平高的家庭會花多一點時間討論相處方式、家中的人際關係和情緒等等(Amato & Previti, 2003);但倘若你家連飯都吃不飽,光是老公酗酒與孩子的學費都吵不完了,哪有時間討論什麼自我成長、溝通模式?
(3)婚前試愛:同居 (cohabitation) 比較容易離婚嗎?
大量研究顯示,結婚前有同居經驗的人滿意度比較低,離婚風險比較高(Booth & Johnson, 1988; Bumpass et al., 1991; Bumpass & Sweet, 1989; DeVaus & Weston, 2003; Heaton, 2002; Teachman & Polonko, 1990)──可是,案情並不單純。
在控制了其他危險因子後,同居的效果就不那麼明顯了(DeVaus & Weston, 2003)。真正重要的不是你有沒有同居經驗,而是婚前你睡過多少人,還有他是不是你未來的另一半。Teachman(2003)的一筆資料發現,如果你同居的對象就是之後結婚的對象,離婚率其實並沒有比較高。
當然,也有人說:「那是因為同居的人『在一起比較久』,愛的感覺慢慢消失了,所以才會比較容易離婚嘛!」──只是這樣的說法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支持。在考慮了交往時間的因素之後,有同居經驗的人還是比較容易離婚(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Maris & Rao, 1992)。
其實,我們應該跳出「同居」這兩個字的思考限制。有些學者主張,同居本身不是原罪,而是「誰」選擇同居。很可能是選擇先同居再說的人「本來就比較開放」(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Vaus & Weston, 2003),或是「本來就有比較多的情緒問題」。
(4)孩子(children)可以拯救婚姻?
從古至今,從後宮系列到花系列,我們常看到女方用孩子保住婚姻,留住男人的心,這招真的有用嗎?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這得看你的孩子是什麼時候出生的。
如你想像的,「先上車後補票」的婚姻通常比較容易離婚(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不過也有研究並不支持這結果(DeMaris & Rao, 1992; Teachman, 2002)。但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婚後生小孩可以鞏固婚姻(DeMaris & Rao, 1992; White & Booth, 1985),有些研究甚至發現生男孩比生女孩有效(Morgan, Lye, & Condran, 1988)。
(5)年齡不是問題?結婚時的年齡(Marriage age)跟離婚率有關?
很多家長都擔心孩子太早結婚,還搞不懂愛是什麼、自己要的是什麼就做承諾,應該很難幸福長久──真的嗎?
很遺憾,這答案是肯定的。許多究顯示,越年輕結婚越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DeMaris & Rao, 1992; 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 Tzeng, 1992) (所以,依然單身的人該笑嗎?)。不過,不論你在幾歲結婚,隨這婚齡越長,離婚可能性都會逐漸降低。
或許更重要的不是兩個人幾歲結婚,而是夫妻差幾歲。我有一次無聊把研究室裡幾次實驗的情侶資料彙整起來,發現年齡差越多的人,關係滿意度越低。不過,究竟是老夫少妻比較容易離婚,還是老妻少夫呢?西方的研究顯示,先生比太太長三歲更容易離婚,老妻少夫(或夫妻同歲)則沒有效果(Tzeng, 1992)──不過,在華人文化中,先生通常不是都比太太大個幾歲嗎?所以對這點我比較持保留態度,請期待下一篇華人婚姻研究的回顧(我是說,如果我有時間寫的話XD)。
但這些研究都只是描述現象,如果年齡跟離婚率有關,那麼「為什麼」有關呢?Amato與Rogers(1997)指出年紀大一點才結婚,也較少出現劈腿、嫉妒、藥物濫用(這些都是造成離婚的元兇阿!)。
有趣的是,在不同時間點結婚的人,其離婚的原因也有所不同。年輕時就結婚的人,大多說是就因為太年輕就結婚了、在不同地方長大、分隔兩地、對方太常跟朋友瞎混(Kitson,1992);年長時才結婚的人則說是因為對家庭觀的看法不同、或是兩人個性不相容(Amato & Previti, 2003)。
(6)讀冊,甘有效?教育程度(Education Status)與離婚率
俗話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德五讀書;英雄不怕出身低,十年寒窗茹苦心,總有天能出頭地──當然,也有可能還是領22k。如果天生命賤,自幼家貧,讀書真能扭轉機運,嫁得如意郎君嗎?關於這個問題,案情複雜非常,且聽我娓娓道來。
首先,Orbuch等人(2002)的確發現,教育水平越高的離婚風險越低,Kurdek(1993)的研究也顯示沒讀什麼書的人,前四年的離婚率比較高。
但奇怪地是,Kposowa(1998)發現高學歷女性反而比沒讀什麼書的女性容易離婚──且慢!這是要逼死誰?難怪老一輩都跟妳說:「查甫囝仔人,免讀什麼冊拉,緊找一個好男人嫁一嫁卡實在!」(女孩子不用讀什麼書拉,還是快找個好男人嫁一嫁比較好)。
如果妳已經唸到研究所,先別急著去辦休學,其實還是有救的──找一個和自己相仿的「高知識份子」就可以了。研究顯示,真正與離婚率有關的的其實是「夫妻的教育水平差距」(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不同教育程度的夫妻,離婚率如下:太太讀的書比先生多最容易離婚,夫妻差不多多次之,先生讀的書比太太多最不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在離婚的原因方面,Amato與Rogers (1997)指出讀比較少書的人,其離婚的原因多半和嫉妒、藥物濫用有關;高知識份子則常常說自己是因為「個性不合」(incompatibility)而分開。
(7)七年之癢是真的嗎?結婚時間(length of the Marriage)與離婚率
信仰七年之癢的人,可能要重新更改妳們對婚姻的信念了。一般來說,中外的研究均顯示婚後三年是離婚風險最高的時候,隨著結婚越久,離婚率反而漸漸下降(Fergusson, Horwood, & Shannon, 1984; Thornton & Rodgers, 1987)。事實上,根據美國國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NCHS)1991年的統計,超過三分之一的離婚發生在結婚後五年之內。畢竟在這段日子裡,雙方必須協調、處理彼此的差異、做角色的調整、和對方原生家庭互動等等,這些對與新人來說,都是極大的挑戰(張思嘉, 2001, 2009; 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 2008; 楊淑君, 2004; 蕭英玲, 2010)。根據前面談到的社會交換理論,隨著結婚越久,離開婚姻的成本越大,要走也變得相對困難──這也是為什麼妳常常聽到人說「不合的話,早點離一離比較穩當」。
附帶提一點,就離婚原因上,早離婚的人通常都是說對伴侶看法的改變,說對方和自己個性根本不合等等;晚些才離婚的人,則大多說自己是源於生活事件的影響,兩家庭的衝突、或是外遇(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
(8)幸福第二春:再婚(Remarriage),好不好?
在眾多的問題中,這題或許是最沒有疑義的。我們都知道再婚之後的離婚風險高於初婚(高25%),但很少人知道這現象在某些人身上更明顯:在25歲前再婚,或出生於分居/離婚家庭的女生。但更重要的問題或許是:「為什麼再婚者容易離婚?」
其實,這些初婚時就離婚的人,他們的人際問題並沒有解決,再婚之後又要面臨更複雜的家庭,例如帶著前一段婚姻中的孩子(White & Booth, 1985)。這些都讓他們在第二次的婚姻中,困難重重──而他們正是因為「不會因應這些困難」才離婚的。
(9)離婚會「遺傳」嗎?爸媽離婚(Parents’ Divorce)率與自己離婚率的關係
出生在婚姻不幸家庭的孩子,就比較難擁有幸福嗎?答案大抵是肯定的,不過還是看雙親是什麼時候離婚的。
研究指出,雙方的爸媽都離婚,比單方爸媽離婚的夫妻,更難維持婚姻(Amato, 1996; Amato & Rogers, 1997)。尤其是在孩子還小時就離婚,傷害更大。以Amato(1996)為例,父母離婚若發生在孩子12歲以下,孩子長大後也會離婚的機率增加了60%,如果是發生在孩子年齡13至19歲,則增加了23%。但如果父母在小孩20歲以後離婚,小孩未來離婚的機率反而會降低20%。
「所以應該建議父母在所有小孩滿20歲之後離婚(超大誤!)」一個網友JusticeForce看到我分享Rodrigues這些研究時開玩笑地說。
其實我們應該在乎的不是離婚會不會遺傳,而是離婚「為什麼」會遺傳。Amato指出,離婚家庭的孩子可能學到較差的人際衝突處理行為,所以長大後也容易離婚。幸好,與父母親密一些(例如常常去看爸爸、和爸爸玩),可以緩解這個悲劇造成的負面效果。
(10)你信教嗎?信仰(Religious)佛祖耶穌有助於婚姻維持?
一般來說,虔誠的基督教徒卻比較容易維持婚姻(Bramlett & Mosher, 2002; 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Thomas & Cornwall, 1990),去教堂的次數越多也越不容易離婚(Amato & Rogers, 1997)。研究宗教與婚姻多年的學者Lambert與他的同事(2010)更發現,幫伴侶祈禱可以降低自己外遇的機率,他其他的研究也都獲得類的結果(Lambert & Dollahite, 2006; Lambert, Fincham, Braithwaite, Graham, & Beach, 2009)。
或許你會問,那佛祖呢?三太子、保生大帝、童子拜觀音呢?雖然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中並沒有提到東方宗教保護婚姻的威力,但就緣起於佛教禪宗的止觀(Mindfulness)研究的確指出,止觀的覺察訓練有助於親密關係的維繫(Barnes, Brown, Krusemark, Campbell, & Rogge, 2007; Carson, Carson, Gil, & Baucom, 2004)。
個人特質的影響(Individual difference)
在離婚的眾多研究當中,最大手筆的應該算是Jockin與他的同事們進行的同卵雙胞胎調查了(Jockin, McGue, & Lykken, 1996)。
他們發現,離婚真的是會遺傳的!除了先前提到的家庭因素會影響之外,離婚風險的基因(Genetic)與人格(Personality)因素,有將近30%(女性)~42%(男性)的遺傳率。所以,有時候我們說「嫁不對人」是真的,某些人的確比另外一些人難相處,「個性不合」也的確是那些離婚者最常指出的離婚原因(Amato and Previti,2003)。只是,那些人是「錯的人」呢?
(1)天使與魔鬼:人格特質(Personality)的影響力
有一種「魔鬼特質」,在各項心理學、戀愛與婚姻研究中大多扮演著討人厭的角色──神經質(Neurotic)。這種人常常經歷負面情緒,如恐懼,悲傷,尷尬,憤怒,內疚,常常猜東疑西、緊張兮兮,和他們在一起像是被監視一樣。幾項縱貫研究都指出神經質與跟離婚率有關(包括同性戀同居伴侶)(Kelly & Conley, 1987; Kurdek, 1993)。
畢竟我們很難跟一個一天到晚發牢騷、生、哭泣、擔心、猜疑的人在一起。但也有研究發現,跟神經質的伴侶在一起,雖然必定不會快樂(Kelly & Conley, 1987; Terman & Oden, 1947),但卻不一定會離婚(Bentler & Newcomb, 1978)。也就是說,神經質與離婚與否無關。不過,神經質的人的確比較容易放棄經營關係(Kurdek, 1993)。
相反地,有沒有所謂的「天使特質」呢?過去的研究,結果並不穩定。有些研究發現,和溫柔、無私、溫暖的人在一起,比較不容易離婚(Kelly & Conley, 1987),但也有研究指出,這些人格因素與離婚的相關並不明顯(Kurdek, 1993)。整體來說,人格與離婚率的關係,過去的研究並沒有一致的結果。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人類是會適應的動物──不論是好的或是壞的。如果將時間納入考量,新婚時的危險因子(如焦慮、易怒、過度謹慎)在結婚較久之後,就漸漸變得「不那麼危險」了──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神經質的確是相對穩定的危險因子(Tucker, Kressin, Spiro, & Ruscio, 1998)。
(2)我的老公有病?嫁給心理疾患(psychopathology)者,真的容易離婚?
沒錯,許多研究都指出,心理疾患與離婚率有關(Frank & Gertler, 1991; Thompson & Bland, 1995; Williams, Takeuchi, & Adair, 1992)──但是,我們並不確定這兩件事情的因果關係──究竟是「離婚造成心理疾患」,還是「心理疾患造成離婚」?
Kessler等人(1998)進行了一個偉大的縱貫研究離釐清這個問題,他發現結婚前或婚姻的過程中曾有心理疾患的人,比起其他人更容易離婚。
話雖這麼說,不同性別、症狀的離婚率也略有不同。對男生來說,第一名離婚症狀是瘋狂(Mania,如精神分裂)、第二名是焦慮(如強迫症)、第三名是情緒(如憂鬱症);對女生來說,瘋狂一樣蟬聯冠軍,菸酒毒濫用居次,再來是憂鬱、焦慮。
附帶一提,心理疾患並不等於瘋子、腦袋有洞。很多時候,這些人只是不同於一般人(abnormal),甚至比一般人還聰明、成功(例如一些邊緣性人格患者)。並且,心理疾患對婚姻的確有所衝擊,但並不表示我們束手無策。例如,酗酒、吸毒是離婚原因的第三名(Amato & Previti, 2003),也是相對來說「可控性」較高的心理疾患──你無法阻止自己罹患憂鬱症,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不要酗酒、濫用藥物。
(3)有離婚念頭(actively thinking about divorce)的人,真的會離婚嗎?
「好啊!來啊!要簽字大家拿來簽一簽阿!」
我們常常在家裡或鄉土劇看到這樣的對白,心裡都知道,並不是所有嘴巴上說要離婚的人最後都會真正離婚(Kitson, 1992)。不過「離婚念頭」的確是離婚的「必要非充分條件」(Rodrigues et al., 2005)。那些想過要離婚的人(比起沒有想過要離婚的人),在三年後高出2.46倍的離婚率──話雖這麼說,但是他們大部分(90%)都還是沒有離婚(這句有點難懂,請反覆咀嚼) (Broman, 2002)。
(4)少一根筋的人比較專情?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的角色
最後一個離婚危險因子是Snyder提出的「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 (Snyder, 1987; Snyder & Simpson, 1984)。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專業(推眼鏡)的社會心理學概念,在說明它之前,我們先做一個簡單的小測驗。下面兩種描述,哪一個比較像你呢?
B.很多人說我是少一根筋的人。我說話滿直接的,常常會不小心就傷害到別人,當然有時候也會害到自己。基本上,在不同的場合、不同人面前,我的表現、說的話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我就是我。
當然無法在短時間之內就把所有的人分成上面兩類,不過如果粗略的劃分的話,選A的人屬於「高自我監控者」,而選B的人則是「低自我監控者」。
以前我聽一個教授對我們一群男生說:「低自我監控者」因為太白目了,不會察言觀色,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遞衛生紙,什麼時候該幫對方提包包,所以比較難交到女朋友。那時我聽了好難過,因為我好像也是這樣的人(掩面)。
不過,就像我常常說的,社會心理學家最愛做的事情,就是替人們找更多可能的出路(雖然自己的出路很有限?)。Leonem與Hall (2003)的研究顯示,有離婚經驗的人通常是「高自我監控者」,而不曾離婚的人大多是「低自我監控者」。奇怪了,為什麼跟一個木頭在一起反而不容易離婚?Rodrigues在這裡總結了兩個解釋:
(a)或許是因為不夠敏感,一般來說,低自我監控者比較滿意他們的婚姻(Leone & Hall, 2003)。
(b)正因為他們太木頭了、太不會看別人臉色了,不太可能找到小三、小四等其他「替代對象」,所以關係就相對穩定瞜(這時候,我該開心嗎?)(Jones, 1993; Snyder & Simpson, 1984)。
(本文由泛科學 – 海苔熊合作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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